南京陵园
【基本案情】小琳(化名)是独生女,在小琳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已经去世。2018 年 10 月 6 日,小琳的父亲自杀身亡。小琳的奶奶、姑姑等亲属商议后,当日对小琳父亲的遗体进行火化,并将骨灰遗弃。小琳的姑姑在火化单上签写:家属同意不要骨灰。小琳诉至法院,认为姑姑在无任何人授权且未通知小琳的情况下,将父亲的遗体火化并遗弃骨灰,严重剥夺了其对父亲的悼念权和祭奠权,给其造成无法挽救、无法衡量的伤害,要求姑姑向其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6 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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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清涂岙村村主任施昌丰表示,之前村民办丧礼的花销最少要30万元左右,最多的甚至高达100多万元,“丧礼期间摆的中饭、晚饭、夜宵,岀殡酒席最少120桌,最多达到140桌左右。按一桌1500元的价格,120桌就是将近20万元,按2500元一桌的价格,120桌就是30万元。” 民政部门:已经过多番讨论 对于规定中的许多丧礼细节,许多网友表示过于严格,“只送4个花圈是不是有一点儿少了?如果家里有很多亲人,每一个亲人都想送一个怎么办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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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名目繁多 市民被搅晕据曾经买下墓地的何先生介绍,他去年买的一块好墓地,光安葬骨灰,价钱在4万元左右,加一块墓碑(普通种类7000元),还没算上每年要缴纳的墓园管理费就已经超过6万元了。以下是有意为父亲购买墓地的李先生为记者算的一笔账:墓穴20800元,选用的石坟款式是中等的中堂式,要30200元,加上开冢费600元,棺木费、骨殖费、保管费、刻字费、贴金费、墓志铭等10多项。买墓地就像买房子一样复杂,比如刻字费是700元,如果加一个名字又要加100元……
“我们是经过林州市政府、民政部门、国土部门同意批准可以经营的合法公墓,由于种种原因,未能经营。但怡心生态园一个没有任何手续的违法墓地,却没有任何监管仍在公开销售。”郭明月说。根据殡葬管理条例:建设公墓,需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,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。未经批准,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,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、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,责令恢复原状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。
曲靖融媒讯近年来,富源县多措并举抓好殡葬服务工作,全县殡葬事业健康稳步发展,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完善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。富源县始终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重点,投入3500万元建成殡仪馆1个。持续抓紧公墓建设,投入1745万元,补助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62个,建成墓穴60400个。规划建设村级公墓10个,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,计划2023年年底以前完成一期墓穴建设,新建墓穴3000个,全力保障群众多元化殡葬需求。